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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醉酒驾驶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21-09-21 作者: 邵阳市纪委 来源: 清廉邵阳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一批国家公职人员涉酒交通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国家公职人员醉酒驾驶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冈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主任黄效工作日违规饮酒、醉酒驾驶问题。2020514日(星期四),黄效违规饮酒,且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8月,黄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2.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沅吉工作日违规饮酒、醉酒驾驶问题。202118日(星期五),黄沅吉违规饮酒,且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5月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刑罚。20218月,黄沅吉受到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3.邵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五中队原中队长谢军武醉酒驾驶问题。20201018日(星期日),谢军武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7月,谢军武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4.新邵县太芝庙司法所工作人员唐涛醉酒驾驶问题。202051日,唐涛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9月,唐涛受到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上述4起醉酒驾驶行为,暴露出少数国家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心存侥幸、不知敬畏;有的还发生在工作日,属严重违反市委“约法三章”行为,不仅败坏公职人员队伍形象,还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法纪教育,严明纪法底线,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纪严于法”,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同步彻查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邵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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