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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出台“七条规定” 做细“一把手”监督文章

发表日期: 2021-03-11 作者: 来源: 市委办公室

3月3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市委办公室系统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七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这是该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创建廉洁单位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


《规定》围绕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开展“一把手”良好家风家教创建活动、抓实“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激励“一把手”担当作为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对“一把手”开展全方位监督。


《规定》突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建立了权力清单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严禁临时动议,严禁以文件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市委办及所属单位成立“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专班,由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具体业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业务承办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和监督。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单项使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单项使用2万元至10万元须经“三重一大”工作专班研究。


去年以来,市委办公室紧盯关键人关键事,精准开展对“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开展“关键少数”和“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红色电影、“廉洁文化”征文等活动,利用“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廉洁单位”工作部署,将廉洁文化融入生活中,形成人民群众对“关键少数”和“一把手”常态化监督的良好局面。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清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制度促进对关键少数一把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文章。(市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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