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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优良教育行风助推清廉湖南建设

发表日期: 2021-04-08 作者: 来源: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日前,湖南省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提出一个重要目标任务——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清廉建设,政之所向、民之所盼,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人民期盼的务实之举。教育作为民生重点领域,要全面融入清廉建设,打造清廉学校品牌,赢得人民群众认可,如何入手破题至关重要。 

    当前,教育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群众感受最深刻、体会最切身、反映最强烈的当属教育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违规补课屡禁不止,教育乱收费仍有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尚未杜绝, 买卖生源逐渐成风……少数教师师德师风败坏,把学生及家长当成“钱袋子”“羊羔子“,严重损害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形象,侵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于教育行风问题的信访举报量一直居高难下,可谓百姓苦教育行风问题久矣。教育行风不抓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没有提高,清廉教育建设就成了自说自话,自己给自己塑像。  


    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单个教育行风问题的案例看似很轻微,但是当恶习坐大成势时,它便不是小问题,蚕食的是民心基础。人民群众对教育是否满意,关乎到人民群众对党是否信赖、是否依靠。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调研时强调,要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抓好教育行风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务必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坚决纠治人民群众痛恨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行为。


    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要压实主体责任。教育行风建设本身不属于狭义上的纪检监察工作,但面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责无旁贷,必须挺身而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经常会碰到既不是党员干部也不属于监察对象违纪违规的问题,师出无名,查处无据。关键还是要落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大力督促教育部门切实扛起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思想,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科学教育理念,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压实责任,持之以恒加强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营造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环境。


    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要构建畅通有效体制机制。机制不畅是教育行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行政部门由于缺乏有效查处手段,对一些稍具隐蔽性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便无计可施。因此,抓好教育行风建设单靠教育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还需要纪检监察、发改、市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多条线发力。要着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行风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织密监督管理网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教师或监察对象的监督,依法依纪给予教育行政部门必要的协助,发改、市场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教育领域收费定价、办学经营活动的管理,加大对非法经营、违规定价及乱收费等案件的查处力度。


    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要彰显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纵观历年被查处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案件,鲜有人受到非常严厉的处分,相较于其违纪违规所获不当利益,惩戒力度显然不够。违规违纪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制度规矩的电压不足、牙齿软化,于是纷纷效仿,不正之风难以遏制。抓教育行风建设必须要算好一笔账,对违纪违规者的手软就是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放任,对人民群众的冷血。要从纪律规矩上严起来,省级教育部门要牵好头、把好关、布好局,细化惩戒标准,明确各地实施惩戒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于情节、性质恶劣的,该清除出教师队伍的要明确一律清除,对于买卖生源这类查处难度大、定性模糊的要完善相关制度规矩,加强案件查办可操作性,做到全省一盘棋。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要抓住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城门立信”,强化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坚决消除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破窗效应”。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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