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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创新项目监管制度 预防村官“微腐败”

发表日期: 2020-12-15 作者: 刘仲九 来源: 绥宁县纪委监委

2020年8月的一天,绥宁县唐家坊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罗连村枞阳片区,对正在硬化的村组道进行厚度、宽度的测量,现场检查每日的施工台账……这样的场景,在今年已经成为纪检工作人员的常态,这是该县在唐家坊镇探索实施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以来的一个缩影。

主动备案,项目公开透明。5月18日,罗连村负责人来到镇纪委,填写了《唐家坊镇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申报表》,向工作人员报备登记该村18、19、20组准备立项的2公里组道硬化项目。这是唐家坊镇试点实施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的第一个项目。

    “黄书记,村里准备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想邀请镇纪委同志参加。在向纪委备案之后没多久,镇纪委负责人便接到了罗连村支书的电话。随即,按照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的程序要求,镇纪委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罗连村组道硬化项目的四议两公开议事活动,全程听取相关情况,了解群众对这一项目的意见。组道硬化项目确定之后,镇纪委又安排工作人员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监管到位,确保工程质量。8月10日,罗连村枞阳片区18至20组道路硬化项目正式动工。道路开工了,村民们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和喜悦。三伏酷暑,异常炎热,为给施工人员提供较好的施工环境,村民自发购买西瓜、饮料等送给施工人员消暑,期盼通向幸福生活的大道早日修成。村民刘郁德尽管多年前就已经搬迁至唐家坊街上居住,在得知自己所在的小组进行道路硬化后,取消外出旅游的安排,主动报名参与帮工监工。

看到群众如此积极,镇纪委也不落后。纪委书记常带队不定期来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硬化的道路进行测量,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详细查看原料的采购记录和每日施工台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方和村支两委进行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经验。

创新制度,建设廉洁工程。2019年,唐家坊镇一村干部违规使用资金,未经四议两公开擅自将村道硬化、自来水通村工程发包给他人,致使村民怨声载道,并将情况反映给县纪委监委。通过深刻吸取这一典型案例教训,县纪委监委支持唐家坊镇纪委试点探索实施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唐家坊镇经过充分调研,认真总结之前村级建设项目的经验,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的通知》,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制度明确规定村级重点项目,必须实行一报备二参加三会审四监督的备案监管制度。项目完工后,需经联合会审,才能进行验收结算和拨付工程款。

    “村里的一些项目,工程量虽然不大,但却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例如道路硬化,厚度薄一点,可能当时觉得没什么,但长期以往,道路承载受压就会慢慢下沉,就会造成路面破损凹陷;宽度窄一点,那遇到会车,就可能会造成刮擦。唐家坊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村级工程容易滋生微腐败,镇纪委对村级的工程项目实行监督管理,全程参与项目的相关程序和建设过程,一方面是压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再一方面就是规范村干部行使权力,防止发生微腐败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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