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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前区委书记王玉良因行贿受贿受审

发表日期:2010-06-28作者:来源:正义网

  2010年6月9日,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区委书记王玉良因行贿受贿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王玉良是紧随着他的顶头上司、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走上被告席的。

  出生于1963年的王玉良于2000年11月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县委书记,于2005年相继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2006年又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2008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过程中,王玉良因向徐国元行贿落马。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派员对王玉良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王玉良在任职期间,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3年、2007年王玉良两次向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分别行贿2万美元、5万元人民币,请托徐国元在提拔任用上给予关照;同时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自己部下某乡镇负责人贿赂共计10万美元、148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王玉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了行贿罪、受贿罪。

  庭审中,王玉良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和他的辩护人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定进行了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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