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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提篮子”“打牌子”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19-12-19 作者: 来源: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提篮子”“打牌子”办事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例。为增强震慑效果,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邵东县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赵杰为亲属“打牌子”提供帮助的问题。2017年8月,赵杰担任原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其哥哥赵某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打牌子”,为私营业主赵某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以借款收息方式收取好处费12.5万元,赵杰对相关情况知情,并为该私营业主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赵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赵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唐永清“提篮子”问题。2010年至2016年,唐永清担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中斡旋“提篮子”,为多名私营业主在承揽业务、询价定价、资金结算、资质审核、程序监督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59.7万元。唐永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月,唐永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唐永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9年3月,唐永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邵阳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罗翔国“提篮子”问题。2002年以来,罗翔国担任县财政局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向有关主管部门、代理公司等机构负责人打招呼,在资产出让、项目发包、房产开发、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李某某、陈某等13人财物共计756万余元。罗翔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罗翔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9月,罗翔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8年9月,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明确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实施“提篮子”行为。

2018年12月,市纪委市监委印发《邵阳市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经营等七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019年10月,市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打牌子”办事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又要按照省委、市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向组织报告自身情况,严格按照“四不一报告”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对“提篮子”“打牌子”行为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如实登记、报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对有反映、有倾向的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打消侥幸思想,着力构建廉洁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抽查“四不一报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篮子”“打牌子”行为的处理规定》,从严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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